福州新闻网6月20日讯 在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车,事后将车完整交还,但该公司拒不退还交车时预交的1000元交通违法押金。近日,在工商部门帮助下,郑先生拿回了押金。 5月28日,郑先生在仓山的跃客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车,并交纳了租金、押金等各类费用。三天后,他归还了车辆。根据双方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,他在使用车辆期间如果无违法记录,可在半个月后向租车公司拿回押金1000元。6月中旬,郑先生向该汽车公司索要押金,由于他没有随身携带押金收据,该公司业务员就让他拿了相关票据后再退押金。 等郑先生带齐了收据去领押金时,对方又告诉他,要再等一段时间,待公司确定他没有违法记录,才能退押金。就这样,郑先生来回跑了好几趟,商家都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押金。仓山区工商局接诉后介入调解,最终,商家同意立即退还郑先生的1000元押金。长沙租车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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